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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5452428/2025-00001
- 发布日期
- 2025-11-17
我们家是一家工业企业,厂区内生产生活用水已经接通市政自来水和办理了取水许可证。为保证生产安全,在厂区旁河边建设了取水泵连接消防系统,该取水泵常年不取水,除非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临时应急用水才会用到该取水泵。请问这种情况是否还需要办理取水许可证?
发布日期: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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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市水利局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答复如下:
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条。取水指的是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取用水资源的的单位和个人,除条例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外,都应当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 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的临时取水不需要办理取水许可证。 具体建议咨询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